此前,青海、内蒙古、四川等地已相继宣布了关闭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决定,制止为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和电力支持。
今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根据该公告,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能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稿源: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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