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来看看这起案件本身。根据香港金融科技媒体《奇点财经》的报道,香港海关在上周四(7月8日)采取行动,瓦解了涉嫌洗黑钱的集团,拘捕了四人。这个洗黑钱的集团早在2021年年初就被海关锁定,上周四海关突击搜查了黄竹坑、太子、屯门和天水围的四个住宅单位,以及旺角的一个办公室,拘捕了四名男子。
这四名被捕人士的年龄介于24至33岁之间,他们涉嫌从去年2月到今年5月在香港多家银行开设账户,并通过一个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处理了约12亿元的可疑款项,其中包括银行汇款和虚拟货币。
在行动中,海关还检获了一批计算机、手提电话、银行保安编码器,以及公司登记文件、银行月结单和支票簿等大量文件。目前这起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正在等待进一步审查,不排除还会有更多人被捕。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行动的执法主体是海关,针对的是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的洗钱活动,依据的法律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根据香港的《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代表任何人来自可公诉罪行的得益,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旦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和监禁十四年,同时可能会被没收相关犯罪所得。
从整个案件背景来看,这次的执法行动并非针对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或是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本身的业务。事实上,香港政府目前仍然允许虚拟货币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业务发展,只是这种发展需要符合持牌业务的规定。
近年来,香港政府不断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发牌科总监兼金融科技组主管赵嘉丽曾在2021年1月表示,香港目前的虚拟货币监管框架相对全面,并且在亚洲处于领先位置。从长远来看,证监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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