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首次代币发行(ICO)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这些平台常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
由于“出海”经营,这些平台的运营主体比较隐藏,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其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为此,中国互金协会提醒会员机构应遵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为其提供便利。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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