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晓忠
大肆炒作的虚拟货币再次受到央行的打击。6月21日,央行发布消息称,近日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了包括工行、农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被约谈的机构迅速发布公告,严禁利用机构服务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同时承诺加强排查监测力度。一旦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措施暂停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由于这一消息的影响,比特币于周一下跌至31333美元/枚,创下两周新低。其他加密货币也大幅下跌,24小时内有超过16万人的账户被迫平仓,损失达到63亿美元。
虚拟货币的隐匿交易给经济金融秩序带来了危害。
虚拟货币以去中心化、隐匿交易和缺乏稳定内生价值为特点,为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金融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渠道,严重扰乱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和金融制度,给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风险和困扰。
正如人民银行指出的,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活动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增加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犯罪风险,并严重损害了人民的财产安全。因此,需要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
首先,虚拟货币方便了非法跨境转移资产和洗钱等违法行为。去中心化的隐匿交易使得一些经济金融活动脱离了正规交易体系。
这不仅使监管机构无法识别其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也导致非法集资、违法吸储、洗钱和非法跨境转移等犯罪行为无法被及时有效地发现和制止。这同时也使得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难以识别其潜在风险,威胁了金融系统的稳定性。通过虚拟货币进行跨境资产转移,也对我国外汇管理制度造成了严重冲击。
其次,虚拟货币缺乏内生价值,往往伴有金融传销等违法特征。虚拟货币的交易炒作,尤其是ICO(首次代币发行)和NFT(非同质代币)等,前者常常变成金融传销,后者容易演变为非法资产证券化和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监管制度,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例如,以去中心化为名义的虚拟货币实际上是典型的中心化庄家炒作模式。庄家操纵虚拟货币价格,使参与者的财产遭受非法侵害。
为此,我国早在2017年9月,央行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并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这些文件叫停了代币发行和定价、信息中介服务等整个ICO生态链,及时防范了虚拟货币对国内金融系统秩序的冲击,保护了人民的财产安全。
规范数字金融,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当前,国内许多从事区块链技术服务的机构,对如何搭建可信的区块链交易机制、降低区块链交易成本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研究和突破。
这使得一些标榜区块链技术的机构过于关注虚拟货币的炒作阶段,以及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拓展浅层次的流量经济模式。这进一步导致部分区块链项目演变为虚拟货币化的金融传销工具,干扰了经济金融秩序。
此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虚拟数字资产,但它将其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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