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NFT的相关应用,现在大多从经济金融的角度对其进行理解,认为其代表不可替代令牌。而不可替代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你可以用它来描述家具、歌曲文件或电脑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不能与其他物品互换。对于NFT应用是否会被过度金融化飒姐团队始终存在忧虑,所以尝试探索NFT应用的不同侧面,从数字出版的角度重新理解NFT的相关应用。
一、NFT构成数字出版吗?关于什么是数字出版,国内对此的定义较多,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而国外一般不使用数字出版的概念,一般叫做数字内容产业或者是数字内容管理等,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概念是“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的编辑加工、复制或者发行,出版内容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在且没有物理形态复制品存活的出版活动。”(徐丽芳、刘锦宏、丛挺《数字出版概论》)。以“NFT+艺术品”为例,其便是利用区块链底层技术将以太坊上的ERC-721和ERC-1155其内容通过哈希算法进行二进制的加密,并储存在区块之中。对于复制,读者应该较容易理解,而对于发行,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所以可以将发行简单理解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故笔者认为,NFT的应用与数字币等有着明显的区别,其具有不可分特点,如果“NFT+艺术品”满足了最后的“没有物理形态复制品存活”这一标准,则可以被评价为数字出版。
二、NFT与数字版权保护谈到数字出版,则不得不谈数字版权保护,NFT又可以为数字版权保护带来什么呢?其实,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先进性不高,一直是我国数字版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我国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主要依靠DRM技术,一方面,很多技术产业和科研组织都研发了自有的DRM版权保护系统,而不同DRM系统保护的作品无法实现格式兼容,存在技术壁垒,造成了作品资源的垄断,阻碍了作品的广泛传播;另一方面,现有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功能仅停留在简单的控制作品被非法复制和传播,已经无法满足全方位保护的需要。技术保护的落后,为侵权行为打开方便之门。NFT去中心化式的系统,可以使得数据的存储更具有安全性,生产记录可追溯,也使得行为更加透明,共识机制的自治,会使得系统更加规范,并且其特殊的不可分性也使其相比与数字币等FT的应用具有更弱的金融属性。NFT作为一种新型的技术,与数字出版相结合,可能会是一种解决的路径。第一,著作权认证方面。NFT以上的技术特性应用在数字作品版权认证中可以让系统通过生成区块的时间戳上记录的时间信息来证明版权注册的时间和归属,让用户对数字出版区块链数据库中的任意一项版权记录和作品实时状态进行跟踪,对版权归属进行溯源。第二,版权交易监管方面。通过NFT进行版权交易监管主要运用非对称加密技术保证内容安全。这一技术运用于版权交易中则只需将数字货币置换成数字内容的加密数据,就实现了点对点的版权交易,保证内容无法篡改,同时交易信息又绝对透明公开,保证版权转移的透明性。第三,侵权固证方面。在司法维权过程中,可以把唯一哈希值作为依据回溯区块链,找到版权的初始板块,进而在确定版权归属权争议案或侵权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也可以将侵权发生时数据上传至区块链中作为侵权的证据使用。同时,NFT技术在数字版权保护的应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是缺乏相应的技术标准,我国工信部2016年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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