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公告》明确表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货币的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公告》还指出,违规发售、流通,“虚拟货币”,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专家表示,真正的货币或具有货币属性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来自于国家政权保障与背书,以及普遍的民众使用性与难以替代性。虚拟货币显然不具备这些属性。德国安联集团首席经济顾问埃尔·埃里安认为,比特币目前的市场定价基于假设,即比特币将来会被大量采用,但实际上各国政府并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尽管比特币中国、火币网等虚拟货币运营商已采取了限制措施,监管部门明确立场后,虚拟货币的炒作风险仍然存在,并需引起高度警惕。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已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投资者参与虚拟货币的交易,面临价格大幅波动、安全性风险以及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自行承担。
专家认为,监管对金融非常重要。与传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相比,“虚拟货币”没有一个客观的价值参照,并且长期处于监管体系之外。在这种背景下,“虚拟货币”不仅可能让灰色交易和黑色交易藏身其中,还可能引发各种风险,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不利。
“虚拟货币”在中国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缺乏多层次、多品类的投资品市场,导致许多投资者选择了“虚拟货币”这样的投机性产品。因此,中国需要加快构建符合时代需求的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体系,同时完善投资品市场和对新型金融科技的监管。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利用好金融科技,使其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专家进一步指出,虚拟货币对应的算法往往非常复杂。从网络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虚拟货币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虚拟货币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有责任向社会公众普及这些算法本身的创新性和价值,确保市场需求源自消费者对虚拟货币创新价值的真实理解,而不是出于投机炒作,最终陷入泡沫破灭的危机。
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体系还需进一步成熟。面对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相关部门需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建议在现有基础上建立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等创新的监管措施和机构,以更好地规范这一虚拟商品的发展,使其在市场上的交易基于使用价值。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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