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中原派出所联合樊城刑事侦查大队反诈骗中心发现,赵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案。民警立刻对其银行卡进行止付冻结,并成功冻结住相关资金。
原来,今年5月20日,赵某通过一款APP充值购买了5万元的虚拟货币。7月27日,他以同样价格卖出,微信到账后将5万元提现至银行卡。
民警向赵某解释,转给他的5万元中,有超过3万元是来自辖区吴先生在电信诈骗中的损失。在民警的政策宣讲下,赵某签署了不参与电信诈骗保证书,并表示愿意退还吴先生的损失款项。
民警提醒,参与虚拟货币活动时一定要认清各种风险,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投资或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面对投资活动如炒币等一定要谨慎选择。
(编辑:裴春梅)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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