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发改委也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整治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异常用电监测分析等措施全面梳理排查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监管也多次出手整顿或对公众做出相关提示。针对本次《通知》的落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及时处置相关风险,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如何定性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央行等部门结合新的风险形势,起草了《通知》。
具体来看,《通知》共包含五项十六条具体内容。它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通知》也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对部分国家主权货币以及投资者个人财富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并且诈骗事件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政府开始“围剿”虚拟货币交易,主要是为了保障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和保护投资者财富安全。
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通知》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十部门将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将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未来,监管将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相关部门将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同时将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除此之外,《整治通知》明确指出,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将强化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界限,引导相关企业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价值高的高技术产业。同时,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根据《通知》,我国将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多部门将通过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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