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发布了一份通知,要求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通知指出,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增加,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滋生了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明确表示,虚拟货币并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备法定偿付能力,不能在市场上都将被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这些机构不得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作为抵押品,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同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此外,中国发改委等部门也发布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将禁止新增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能源消耗双控考核体系,要求地方政府严格控制能源消耗。对于已经发现并确认存在的新挖矿项目地区,在能源消耗双控考核中,将按新增项目能耗量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同时,还将加强数据中心用电大户的检查,并全面摸排已投产运行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建立清单,并动态更新数据。通知还表示,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并禁止新增挖矿项目报装接电、停止办理相关报装项目。对新建挖矿项目的企业供电方式也将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
最后,通知强调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调查,明确区分挖矿与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产业的界限。要引导相关企业发展低资源消耗、高附加值的高技术产业,禁止利用数据中心从事挖矿活动。同时,禁止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宣传、扩大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规模。
来源:FX168文/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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