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邺公安分局沙洲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诈骗分子在传统的诈骗套路中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资金转移,从而实施诈骗。
11月4日,市民沈女士(化名)接到一个自称是安徽“杜警官”的电话,称沈女士涉及洗钱犯罪,并出示逮捕令,并要求其与另一个哈尔滨“周警官”进行社交软件视频对话。沈女士起初不相信,在看到“周警官”身着制服,并看到了“派出所”的字样,彻底相信了“周警官”的身份。
随后骗子要求沈女士下载某会议APP并开启屏幕共享,沈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名下所有积蓄全部转移到银行卡里,在与对方视频聊天期间,高度紧张的沈女士并没有注意到不断出现的短信提示和各类验证码。
民警判断,诈骗分子利用共享屏幕,趁机记录下沈女士人脸、身份和验证码等信息并开通了“数字人民币”账户,将沈女士银行账户资金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后,将“数字人民币”转到目标账户,共计转出57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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