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持续被炒作,价格暴涨暴跌,引发投资者哀叹、围观者唏嘘。近日,有媒体对虚拟货币市场进行跟踪调查,结果发现,一些比特币“矿场”挂羊头卖狗肉,打着“数据中心”的幌子疯狂“挖矿”,使得耗电量爆炸式增长。不仅如此,在利益驱使下,一些人铤而走险,想方设法绕过金融机构风控进行投机炒作交易,累积巨大投资风险。从上游的“挖矿”,到下游的交易,问题横生的“币圈”亟待在监管上“画圈”。
自从比特币问世,其价格起伏吸引财经圈的关注,以之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也逐渐“出圈”,走入大众视野。虚拟货币引发了资本竞逐。但如果缺乏足够的投资理性,很容易会诱导一些投资者为了赚快钱一哄而上,最终以被“割韭菜”收场。
关于虚拟货币及其使用,相关部门早有认定。早在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就联合发布通知提出,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仅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的相关投资和交易也不受法律保护。2017年央行等七部门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开展专项整治。前不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再次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相关部门三令五申的提示和告诫,就是为了帮助投资者认清虚拟货币炒作背后的高风险,防止羊群效应下的盲从冒进。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应该说,在整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问题上,这样的态度是一贯、鲜明且坚决的。
相关部门多管齐下,对虚拟货币炒作零容忍,这不是没有原因的。近年来,尽管在政策重拳出击下,国内的首次代币发行(ICO)几乎肃清,但在巨大利益驱动下仍屡禁难治。有的平台把交易转移到海外平台,但发行宣传的主战场仍在国内,并想方设法绕过国内金融机构风控进行充值交易;一些没有实物依托、不具备应用价值的“空气币”,号称有远大“钱”景,实则无法兑现;有的甚至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吸收资金,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可能酿成更为严重的经济风险。整治虚拟货币,不仅要对投资者“敲警钟”,更要切断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参与虚拟货币市场交易的通道,从源头上浇灭相关机构助推虚拟货币的“虚火”。
对虚拟货币炒作零容忍,就要不留可乘之机。整治虚拟货币,既要有章可循,也要铁腕执法,对涉嫌“挖矿”的企业发现一起、叫停一起,同时综合施策引导存量企业有序退出;对非法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的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加整治的威慑力,打消一些平台的观望心态和侥幸心理。应该看到,虚拟货币绝非“一本万利”的投资品,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广大公众也应增强风险意识,甚至主动参与到整治中来。
日前,内蒙古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公众可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等四类参与主体进行举报。相信,只要监管部门、相关平台和广大投资者齐抓共管、握指成拳,必定能形成整治虚拟货币炒作、守护好百姓“钱袋子”的强大合力。文|韩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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