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项目时,应审慎选择项目参与者,注意项目风险提示,尤其注意查看智能合约安全审计报告,以了解项目代码是否存在“后门”等风险,慎防上当受骗。
对于带有“后门”的技术手段犯罪行为,检察官建议在《刑法》中新增相应罪名,或以盗窃罪、诈骗罪等罪名定罪,同时,应根据其参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其涉嫌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也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李某等人涉嫌犯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站所有软件信息均由用户上传发布,版权归原著所有。如有侵权/违规内容,敬请来信告知邮箱:764327034@qq.com,我们将及时撤销!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zxurui.com/zx/101502.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