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李玲李佳欣)近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一名被执行人账户内的数字人民币,这在邯郸市法院尚属首次。
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郝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邯山区法院在执行查控中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近日,邯山区法院接到线索,被执行人郝某名下可能有数字人民币进账。执行干警立即到银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确实开通了新的银行账户,账户内有3万元的数字货币。
经向银行确认该笔数字货币属于被执行人财产后,邯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作出冻结裁定。由于数字货币属于新的财产类型,对于银行来说,冻结数字货币的业务也是首次发生,经办银行网点需要逐级向上汇报和沟通。在执行干警与银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在一天之内圆满办结了首次数字货币冻结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邯山区法院灵活查找财产线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攻克办案难点,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新浪作者:媒体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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