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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人交易持有比特币需要缴税吗
来自Bitcoin.org的观点
作为区块链科普系列中的又一篇,咱们先来看一下这个问题bitcoin.org上是怎么说的:
这段话言简意赅,核心内容就是告诉我们:比特币不是各国政府的法币,所以具体由比特币产生的收入如何纳税,需看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纳税义务它讲究一个入乡随俗因地制宜。
明确纳税主体
首先根据《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里的定义,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既然这里面合法参与的的主体是个人,那么我们下面就围绕个人所得税这一个税种,来探讨一下在中国境内交易和持有比特币可能需要承担的纳税义务吧。
适用法律法规
所以我们得先参照一下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个税法实施条例)里面的相关内容,分析一下大柱子获得、持有、卖出比特币的纳税义务分别是什么:
首先有哪些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根据个税法的规定,主要是下面这9种情况:
代入假想案例
问题来了:假如把比特币看做是一种应纳税财产(虽然目前不明确),大柱子如果按照以上9种情况得到一定数量比特币,是否需要缴税呢?
咱先别管这样的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大不大,先论证一下一旦出现,按照法律法规到底要不要缴税?
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参照个税法实施条例里的第十条的内容:
上面这段简单说就是,如果大柱子是按照以上9种类型得到一定数量比特币,那么就应该用公允的市场行情价格来衡量这一所得,并按照个税法中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个人获得比特币的方式如果涉及个税法中规定的这9种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进而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个简单推论:大柱子在得到比特币之后如果一直持有,在不产生上面说的9种所得的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那么如果大柱子卖出拥有的比特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这个问题参照个税法和实施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可以知道:
大柱子卖出比特币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这种应税所得,需要减除财产原值(获取时的成本)和合理费用之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结论
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如果监管政策把比特币被定义为一种应税的个人财产,那么获取和卖出比特币的应税所得,需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只持有比特币则无需缴税。
而具体实际上是否应将比特币定义为需要纳税的个人财产,则属于有待进一步明确的立法空白。
二、十年时间转让高达11万亿的比特币***为何国家认定它非法
说到比特币,我不知道哪个国家的钱。有一定知识的人知道比特币实际上是一种虚拟货币。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一个自称“中本”的人创造了一种虚拟货币“比特币”。2009年,比特币正式诞生。这是一种以区块链或P2P比特币的形式使用分散支付系统的虚拟加密货币。与所有其他货币不同,比特币没有特定的货币发行人。因此如果恶意使用比特币,很可能被他人使用,很可能对国内经济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为了安全起见,许多国家并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
它是基于一种特定的算法,经过大量的计算。比特币为何在全球如此流行?原因很简单,因为P2P的分散特性和独特的算法可以保证比特币的价值不受人为制造大量比特币的控制,也就是说比特币比各国发行的货币更安全、更稳定。然而,许多国家并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中国一再强调,比特币不受国内法律保护。
然而,随着最近国家强调“区块链”的消息传出,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比特币已经得到国家的认可,现在比特币的价值应该能够再次上升,比特币的价值已经上升了很多。就在两天前,比特币一夜之间从7000多美元突破10000美元大关。然而,区块链和比特币是等同的。换句话说,比特币在国内仍然是非法的。那么什么是区块链?比特币为何以区块链的方式交易?
区块链的优势在于开放性、审查简单、可靠性高。例如,现在有四个人在做生意:A、B、C和D。A给B钱。在B付给C之前,B必须将a和B之间的交易“打包”并一起交给C,这样就可以认为B已经完成了一笔交易。同样,在C和D交易之前,有必要将a和B之间的交易与B和C和D之间的交易打包。“打包”一次会奖励交易员一枚比特币,由于比特币的特殊交易模式,比特币深受一些人的喜爱。据统计,比特币自正式诞生以来,已完成价值11万亿美元的交易!也就是说,从2009年到2019年,这十年共有11万亿美元通过比特币实现了财富转移。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美国国债约为22.5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比特币拥有如此巨大的能量,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比特币已经转让了美国国债的一半,为什么各国不承认它的法律地位?究其原因,首先是“黑色产业链”问题。由于比特币的特殊性,它更容易被“黑色产业链”中的一些人使用。我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它的目的。
三、为什么国内nft禁止交易(NFT如何交易)
王傲朗:数字文创NFT不可忽视的几个问题
202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这一倡议的发布,间接地表达了官方对于近年来火热的NFT(非同质化代币)的态度。笔者查询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发现,截至2022年6月底,中国境内没有成体系的与NFT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从方兴未艾的比特币,到现在火热的数字文创NFT,“高大上”的虚拟货币变成了普通人可以轻松接触的NFT,这个过程中既有人们对于这种新技术和新商品的好奇,同时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也随之出现。
首先,NFT目前在国内只存在单向、单次销售的模式,即只允许由开发者或其委托的组织进行销售,而二级市场则是被禁止的。这种特殊的销售模式带来了一些问题。
第一是定价问题。根据国家文物主管部门有关会议精神,不能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而艺术品之所以珍贵或者说有价值,其独特性必不可少。博物馆数字文创NFT普遍为模仿馆藏文物制作,以虚拟化的立体形式呈现,其价值似乎主要为观赏性。如果说发售NFT文创是博物馆等组织筹集资金的一种形式尚可令人信服,但如果参与设计制造的企业通过网络大肆炒作,导致数字文创价格被抬高到非正常水平,岂不是助长了非理性消费的不良之风。要知道,在区块链技术的加持下,这种数字文创的制作并不困难,制作出来后可以大量复制,只是在售卖时需要在区块链刻上有关标记,以表明此件文创属于有关购买者。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制作出来并大量复制,再依靠限量发售吸引消费者,而消费者获得的是观赏权和收藏权。这便引出了第二个问题——所有权问题。大量消费者并不掌握有关的区块链技术,所以无法完全掌握对其购买的“藏品”的所有权。一旦服务端或者客户端被侵入,则极有可能会出现藏品丢失的问题,即有关区块链的标记被更改,购买者就会丧失其所有权。就在今年4月,周杰伦宣称其持有的大量NFT被盗,就是一个实例。
其次,从收藏角度,不可交易性和购买量也是数字文创NFT不可忽视的问题。
第一,我国目前明令禁止开放NFT二级市场,因为一旦开放,NFT将具有金融属性,而我国乃至国际上都没有掌握有效的追踪手段,极易造成NFT交易泛滥,出现洗钱等危害国家金融安全的情况。所以,在短期内,国家无法开放二级市场进行NFT交易。但是,很多人收藏NFT这种不具有唯一性的数字文创的目的,除欣赏外,也是希望藏品升值之后卖出,这相当于一种投资行为,与国家现行的规定相抵触。第二,对个人购买量应加以限制。因为每种NFT都有固定发行数量,所以一旦出现囤积居奇者,很有可能引发非法二级交易。今年年初,冬奥吉祥物“冰墩墩”和“雪容融”爆火时就曾经出现过加十倍高价倒卖,甚至出现了制假作坊。而相比于冬奥吉祥物,博物馆数字文创NFT发行量更小,而且只发行一次,出现囤积居奇行为可能性更大,危害性也更强。一旦私下倒卖,获利甚至超过十数倍。相关资料显示,就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6月,微信查封了多个NFT二级交易的公众号和小程序。博物馆数字文创NFT虽然禁止二级交易,但转让并未被完全禁止。这就会出现私下售卖的可能性,即平台上转赠而私下交易,这其中也有很大的诈骗风险。
最后,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NFT还存在很多模糊地带。
第一,有关文物的数字文创,被授权方到底掌握多少权利值得深思。在进行文创NFT开发授权时,如果进行二次创作,那么二创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要加以重视。因为二创作品既有设计者的创新,也有对文物样貌的借鉴,应当属于知识产权共有,具体产权如何分配,应事先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作品在线上,NFT开发机构或者购买者如果违规使用文物元素,博物馆或者有关部门往往难以及时发现。第二,私人收藏家是否可以发行其文物的NFT也值得商榷。个人授权发行的NFT由于难以监管,诈骗和洗钱等违法风险很大。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取证、追责过程也会相当困难。第三,如果有机构虚构了不存在的文物进行NFT发售,这种行为是否应当定义为欺诈没有现成的法律依据。另外,数字文创NFT也会存在虚假营销的可能,例如假冒名家作品进行文创NFT销售,蹭名家的热度,导致买家受骗。
总之,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数字文创NFT的发行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非法交易和欺诈行为的发生。这样,才能够保证博物馆数字文创的健康有序发展。
刊于7月12日《中国文物报》6版
国内政策是否允许做NFT交易?国内允许对虚拟硬币的投机和交易以及采矿进行打击,但也鼓励和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包括不涉及虚拟硬币投机的NFT。对大多数人来说,NFT这个词让每个人既陌生又有些熟悉。陌生感是因为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提到什么是NFT,而熟悉感是因为前段时间支付宝发布了NFT皮肤,以及NFT+敦煌概念+区块链+支付宝+限量,导致这两款皮肤瞬间被抢,热度空前。
NFT可以简单粗暴地理解为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证书,可以数字化实物或虚拟商品,所以一切都可以是NFT,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我们可以以熟悉的QQ号为例。每个人都有普通的QQ号,但是QQ名字不一样,售价也不一样,但是很多人都渴望拥有。换句话说,NFT的基本逻辑是稀缺,或者说创造一种稀缺的氛围。虽然支付宝只是把NFT应用到支付码的皮肤上,但NFT可能是普通人快速赚钱的合法合规的黄金通道。
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他非常喜欢NBA球星库里,他通过偶像化了解到,NBA做了一个TopShot,也是一个NFT平台,卖NBA球星卡,主要是小块的球星打球。一些知名的明星卡已经被炒到了10万美元。以前,只要买的用户,都赚了或多或少的钱,这让他很兴奋,但由于各种原因,他不能在他们身上交易。
综上所述,NFT虽然有投资属性,但并不担心虚拟货币的投机。只要NFT消费平台在政策和监管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我们GJ是非常支持的,随着NFT在世界上的发展,像奥丁·NFT这样的先驱有着无限的未来。
NFT乱象需重视,平台惩处违规账号超百个NFT乱象需重视,平台惩处违规账号超百个
NFT乱象需重视,平台惩处违规账号超百个,近年来,我国NFT市场持续升温。NFT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NFT乱象需重视,平台惩处违规账号超百个。
NFT乱象需重视,平台惩处违规账号超百个1
NFT(Non-FungibleToken,非同质化通证)潜藏的金融风险正备受重视。
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书”)。记者注意到,此前已有一些平台在打击相关风险炒作。例如,微信封禁或下架了一批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蚂蚁鲸探(蚂蚁集团旗下数字藏品平台)也发布了违规用户处罚公告,下架违规账号超180个。
禁止“交易”是关键词
具体来看,倡议书提到“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其中明确表示,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包括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等。另外,倡议书强调,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对《证券日报》表示,NFT对文创行业有促进作用,艺术品数字化和艺术创作数字化是大势所趋。但是,NFT在售卖过程中,出现了金融化的倾向,尤其是二级市场的开放,进一步刺激了消费者的炒作心理。本次提出倡议的是金融口的自律组织而非文化类组织,这就说明数字藏品金融化的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并被监管部门关注到了。
另外,针对三家协会的倡议,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合伙人虞磊珉律师解读认为,本次三家协会发布的倡议书中关于“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
上述交易方式都具有典型的金融交易特征,意在提醒现在市场上各类NFT业务平台应当立足于“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业务宗旨,避免开展交易所业务,斩断违规NFT业务呈现出来的金融证券化“苗头”。
业界普遍认为,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呈现几个特点:第一,削减了NFT自带的金融属性;第二与虚拟币划清楚界限。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表示,NFT的风险并非技术层面,NFT在确权艺术品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去中心化的特点,这就给洗钱和诈骗提供了土壤,有人利用人们对于NFT的误解,来进行投机。
他认为,当前很多金融机构对NFT缺乏客观全面的认知,防范风险是有必要的。对于目前国内数字藏品平台来说,关键词仍是禁止“交易”。
多家平台正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早在今年2月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而此次,倡议书无疑也给NFT市场的过度炒作带上“紧箍咒”。
事实上,数字藏品的私下交易炒作并不罕见,4月14日,《证券日报》记者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尝试检索“数字藏品”,可以找到了不少私下交易卖家,个别数字藏品甚至标价上千元。记者尝试与一位卖家联系,发现最终需换平台采取私下交易方式,但私下交易的方式往往存在较大的诈骗风险。
另外,记者注意到,此前蚂蚁鲸探及微信方面均对数字藏品平台相关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在3月21日,蚂蚁链旗下鲸探发布的违规用户处罚公告显示,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对违规账号采取阶梯式处罚,包括永久限制藏品转增、账号封禁等。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蚂蚁链鲸探已经对部分违规账号(获取、转增功能永久封禁)处理超180个。
鲸探方面对《证券日报》表示:开展业务之初,我们明确反对数字藏品金融产品化,加强实名认证、风控核身等技术手段,保障用户向好友正常转赠藏品需求的同时,抵制一切形式的潜在炒作风险,包括持续治理严重违规作弊的非常规用户,并进行防欺诈提示。
据鲸探转赠须知描述,官方不支持任何形式的数字藏品转卖行为。用户购买拥有数字藏品达到180天,可以向其他实名用户发起转赠,为防止炒作,受赠方接收数字藏品满2年后,可以再次发起转赠。
3月底,微信则是大规模封禁了一批数字藏品平台公众号,涉及的平台超十个,均为中小型数字藏品平台。微信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仅提供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交易的公众号,要求提供和国家网信办已备案认可的区块链公司的合作证明作为资质证明,不支持提供二级交易。
另外小程序目前则只支持数字藏品展示和一级赠送,数字藏品交易和多级流转属于未开放范围,如有发现绕过等对抗行为,会根据违规程度封禁能力或下架处理。
微信方面强调,后续将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与调整规则。
欧科云链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孙宇林对《证券日报》表示,“结合此前大量涉及数字藏品的公众号和小程序以及违规账号被封,加上此次三协会倡议的发布,预测未来该领域的监管会逐步收紧,对数字藏品平台的合规性要求也将越来越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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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呼吁会员单位,共同发起关于防范NFT(非同质化通证)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近年来,我国NFT市场持续升温。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
对此,三协会倡议,坚守行为底线,防范金融风险。一是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二是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三是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四是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五是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q工作;六是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同时,三协会还倡议,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发挥NFT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确保NFT产品的价值有充分支撑,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防止价格虚高背离基本的价值规律;保护底层商品的知识产权,支持正版数字文创作品;真实、准确、完整披露NFT产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投资者应充分认识NFT的价值和风险,不参与NFT非法炒作和交易。普通投资者对虚拟货币、ICO、NFT等难以充分了解,建议不进行盲目投资,应自觉抵制各类诱惑,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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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倡议,明确表示坚决遏制NFT(Non-FungibleToken,非同质化通证)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此次倡议,既肯定了NFT的积极作用,即“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又对NFT相关金融风险进行了提示,提出要警惕NFT存在的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这对于“正当红”的NFT来说,是及时和必要的。
NFT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化凭证,具有唯一、不可分割和可追溯等特性,可用来标记特定资产的所有权。理论上来说,现实世界的任何物品,包括一首歌曲、一张绘画、一段文字、一件游戏道具等,都可以制作成为NFT,其应用范围取决于人们的想象力。
正因为发展空间充满想象,近两年全球刮起一股NFT风潮,国内互联网企业也相继推出NFT平台,多个产品一经发布即售罄。与此同时,一些非法金融活动也随之滋生。比如,不少机构打着NFT的旗号,变相进行非法虚拟货币和代币融资交易;有的NFT底层商品暗藏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还有个别NFT平台与海外公链结合,将NFT提到数字钱包再到海外平台销售,以达到洗钱目的,长此以往极可能引发资金外逃、外汇管理体系被架空等问题,将影响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
NFT的价值核心是为现实世界提供一个上链渠道,充当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连接桥梁。当前一些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无疑偏离了正轨,破坏了行业生态,倘若任由发展,势必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对行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不利。
好经不能念歪了。NFT不是行骗的招牌、炒作的噱头,NFT行业更不能陷入急功近利、“捞一把就走”的歧途。有关部门还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填补监管空白,为NFT健康发展“排雷”。
要以法律法规明确NFT相关活动本质属性,从定性上将NFT去金融化,并制定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规范NFT发行、交易、保存等流程。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严厉打击利用NFT洗钱、非法集资等行为,以规避可能的金融或法律风险。
任何创新都应以合法合规为前提,对企业和平台而言,应践行科技向善理念,加强基础研究,合理选择应用场景,规范应用区块链技术,发挥NFT在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面的正面作用,并确保NFT产品的价值有充分支撑,防止价格虚高背离基本的价值规律。
代表着区块链技术应用新方向、被赋予“万物皆可数字化”美好愿景的NFT,既需要市场的继续探索、努力开拓,也需要监管部门的包容审慎、规范引导。消费者也应坚守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你觉得国内政策是否允许做NFT交易呢?国内几家互联网巨头已经进入NFT领域,开发和销售音乐、等方面的数字艺术作品。然而,在购买了一些NFT之后,团队发现数字艺术无法流通和转售,只能由她自己观看。根据国内知名互联网公司的公开声明,NFT主要用于数字艺术和收藏、NFT受限开发等服务。
国内卖家对NFT的流通进行了两项限制。国内NFT采用限量销售模式。现阶段,国内NFT平台推出的NFT产品大多为限量版,以改善产品稀缺性,营造稀缺氛围。一家公司发布了一款限量版NFT,这导致这两种皮肤立即遭到抢夺,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高温。产品价格取决于市场的资本规模,而不是其自身价值。NFT的诞生标志着数字经济的产权关系。
它将使未来世界中更多的东西从现实世界走向虚拟世界。因为复制和粘贴它们只需要几秒钟,所以几乎不可能跟踪其来源。NFT祝福的数字艺术是完全不同的。从作者进入NFT的那一刻起,它就被记录在区块链上,随后的每一笔交易都将被记录在区块链上,这样数字艺术就有了唯一的身份证书。乍一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NFT发行可以确保所有权。从实践的角度来看,NFT的潜在法律权利是混杂的,知识产权的附属权利甚至模仿等问题将会突出。
债权是非金融性的,有时债权的不稳定性也会使后续权利发生动摇。在NFT网上拍卖中,应特别注意相关权利的授权,如所有者/债权人在实物,无形资产数字化过程中对信息收集和数字化的授权;拍卖交付涉及所有人/权利人对委托拍卖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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