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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拟经济是传销吗_虚拟经济与传销的区别
虚拟经济是中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必然产物,是国家的发展战略指示目标。不是传销。
虚拟经济(FictitiousEconomy)是相对实体经济而言的,是经济虚拟化(西方称之为“金融深化”)的必然产物。经济的本质是一套价值系统,包括物质价格系统和资产价格系统。与由成本和技术支撑定价的物质价格系统不同,资产价格系统是以资本化定价方式为基础的一套特定的价格体系,这也就是虚拟经济。
由于资本化定价,人们的心理因素会对虚拟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也就是说,虚拟经济在运行上具有内在的波动性。广义地讲,虚拟经济除了目前研究较为集中的金融业、房地产业,还包括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
有些人将VisualEconomy和VirtualEconomy也翻译为虚拟经济,这是混淆了虚拟经济(FictitiousEconomy)的本质。VisualEconomy是指用计算机模拟的可视化经济活动,是一种“可视化经济”。
VirtualEconomy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工具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网络经济等;FictitiousEconomy是指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活动,这个翻译才更符合虚拟经济的内涵。也有学者使用“符号经济”甚至“名义经济”的概念,只是强调了经济系统运行中“符号”或“名义”的表象,而没有深入探讨虚拟经济的本质。
国内对虚拟经济的研究是从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开始的,奠基之作是刘骏民教授1998年著的《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该著作也获得了国内经济学最高奖——第八届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
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传销,重要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2014年7月15日凌晨6时,西安临潼警方抓获传销人员418名,大学生占四成。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二、新型传销几大特点是什么
新型传销的几个主要特点包括:
一、承诺无需劳动即可致富。新型传销常常宣称参与者可以不工作而年入百万,吸引人们加入。
二、利用各种概念进行迷惑性宣传。传销活动经常利用投资原始股、推荐奖励、高消费返利和免费等概念来吸引投资者。
三、通过网络缴费加入。新型传销通常通过网络平台缴费加入,并依靠网络发展新的下线成员以获取提成。
四、利用社交媒体进行展示。传销推广员经常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美女、豪车、豪宅和旅游照片,以及发送各种激励文章,以此来诱骗他人上当。
五、采用多样化的营销策略。新型传销常常结合当前市场上火热的概念和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如网络金融高收益、数字货币、虚拟币、网站消费返利等。
为了防范新型传销活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警惕网络传销常用词汇。一旦看到如“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等词汇,应立即提高警觉。
二、理性判断收益的合理性。对于那些声称可以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公司,要仔细检查其所谓的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和市场规律。
三、高度警觉任何形式的会费和拉人头行为。传销的本质是上级瓜分下级的投资资金,参与者通常需要支付入会费,并通过拉拢新成员来获取收益。
三、什么是传销传销有哪几种模式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1、暴力传销。
最原始的传销,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是绑架,达到传销的目地,有的连产品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现在很少见了。
2、传统传销。
用上课的方式让人自愿加入传销组织,有产品但是根本消费不起。传销组织会限制你的部分自由,比如打电话等等。我们经常见到的几万人的传销就是这种。以上2种正是打击的对象。
3、新式传销。
有一部分产品,也可以消费,只是价格较高,完全自由,你想做就做不想做可以走。当然你交了会员费就不好说了。
4、网络传销。
以点卡,视频广告等虚拟产品骗取会员费的传销形式。以上2种一般不管,出了问题再说。
5、无利益传销。
以拉下线的方式发展的组织,但不以入会费为盈利目的。比如某宗教组织。以上2种是允许甚至鼓励的,往往也在夹缝中生存,挣钱的永远是少数。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中国式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
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中国式传销是建立在精神控制的基础上,即让你通过他们的传销培训洗脑后自发的去组织进行传销;另外一些会控制你的人身自由,没收所有物品,并且通过暴力使你认可这些谎言。
惯用名词。
警方提示大家,以下这些都是传销活动惯用的名词:
1、“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四、朋友叫我做虚拟经济 可能是传销吗
虚拟经济本不是传销,但不排除传销分子以此为嘘头进行传销。
虚拟经济是相对实体经济而言的,是指与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循环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如股票、博彩、期货、金融理财等都属于虚拟经济范畴。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为最终目的。随着虚拟经济迅速发展,其规模已超过实体经济,成为与实体经济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
虚拟经济本不是传销,但是,傍新概念、高科技是传销分子常用的手段,虚拟经济也被传销分子用来粉饰传销。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判定,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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