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零币是骗局吗求解
一、Sero介绍:超零协议(super zero),以下简称:Sero。根据白皮书所称,SERO系统是全球首创的,根据零知识证明技术实现隐私保护,而且可以支持图灵完备智能合约运行的区块链基础平台。Sero是世界上首个支持智能合约的隐私加密货币,同时也是世界上首个允许开发者发行支持智能合约的隐私加密货币且可在DApp使用的开发平台。若是从创新的角度上说,Sero确实挺厉害的,开创了币圈的新路,把匿名与发币结合起来了。Sero的关键词有:零知识证明、图灵完备智能合约、发布匿名Token,这时候会发现除了没有融合2019年最火的跨链技术,应该有的全有了。Sero的白皮书描述也是to the moon,举例:Sero将会使用抗量子技术,确保不会被量子计算机破解。而币圈的主流观点是即使是最悲观的观点,也认为比特币十年内是不会有被量子计算机攻破的危险的,而Sero已经在思考未来抗量子计算的问题了。二、Sero的技术:按照白皮书的描述,Sero最厉害的是技术实力。1.独创结合匿名拓展架构Sero创新性的以太坊的ACCOUNT和比特币UTXI模型混合应用,在隐私保护的计算层采用UTXI模式,并且可以映射逻辑上等价的ACCOUNT模式以支持图灵完备的智能合约虚拟机的运行。Sero通过pedersen commitment算法,将两种模式无缝连接。按照官方介绍,Sero与以太坊系统是可以兼容的,其实Sero的代码多数是抄袭以太坊的代码,甚至他们挖矿的客户端都是复制以太坊的挖矿。不过抄袭以太坊代码的太多了,波场也是靠抄袭以太坊起家的。若Sero真的能够融合以太坊ACCOUT模型和比特币的UTXO模型,实现智能合约、匿名技术的结合,那说明技术实力并不弱,也是很厉害的。2.搭载大零币的零知识证明,比大零币快20倍。零知识证明还是可以的,但也不是没有瑕疵,在研发过程中一直有漏洞存在,但是zero的团队解决了这些问题,zero的速度比较慢,Sero声称比大零币快20倍,说明Sero的技术比zero的技术强很多,对此大家是有怀疑态度的。3.TPS将达到数十亿计。EOS话说的太大了,最终上线时也只是是万级,而Sero已经提出了数十亿级的口号。4.公链具备匿名发币功能。因为sero采用了以太坊的一些技术,所以发行Token功能是没问题的,有疑问的是怎么搭载匿名技术。三、团队:Sero开发团队应该全是中国人,而且应该都是来自于格瓦拉实验室,但在Sero的白皮书中,并不能查找出创始成员的真实情况。四、通证模型:白皮书没有描述Sero的通证模型,经查询Sero发行量是10亿,历史最高价3.9元,众筹价格为0.08元,增长了2178%。有的平台认为Sero代币10%属于开发者,10%预挖,80%挖矿所得,这里也有不认可意见的,既然预挖了10%,那么这10%属于开发者吗?这是矛盾的。在这里Sero团队并不透明,是不是锁仓也没有明示,从价格走势来看,Sero应该是高度控盘的。五、应用场景:Sero白皮书描述了5个应用场景是供应链体系、博彩、医疗健康、竞拍、游戏,这些应用场景,基本都有专业性公链在做,问题是在这5个应用场景是否有必要发行匿名货币或采用匿名DAPP?就算发行了匿名货币,对于这些行业来说,能否推动其发展?DAPP匿名的意义又在哪里呢?作为一个币圈人都知道的道理,在应用场景上,透明、可追溯才是DAPP发展方向。供应链需要的是可追溯性,发行匿名货币也做不到保护个人医疗健康方面的隐私。所以从应用场景的角度看,发行匿名货币是没有意义的。通过读Sero白皮书,给大家的感觉是不太可信的,当然有没有这个实力就不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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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零币是骗局吗最新消息
超零币就是骗局。它打着货币开发的旗号,诱骗人进行投资,提现不成功,从而使投资人血本无归,有的人直至交易网站无法打开、组织头目失联后仍抱有幻想,友情提醒大家在进行数字货币交易时要谨慎投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财。
超零币是骗局吗最新消息
超零币现在已经彻底凉凉了,许多人都曾被超零币骗过,遇到的问题就是诱导投资、虚拟平台和不能提现。一开始跟着骗子是可能会小赚一把,但是这都是骗子的手段呀,随后当你上头了感觉自己能大赚一笔时,就会投入更大的资金,直到你申请提现时,你才会发现自己真的被骗了。所以不要轻信他人怂恿,要相信天上是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时刻保持清醒。
三、超零币是怎么赚钱的超零币是通过什么赚钱
这个就涉及到区块链的知识了,他就好比比特币和以太坊这些虚拟币是一个道理,他们有他们的底层架构,然后在底层架构开发和他们相关的链接延伸产品,这样就可以赚取一定的服务费,自身的超零币也就越来越存在价值了。
拓展资料:
SERO-超零币简介
Super Zero(SERO)是一个支持图灵完备智能合约的隐私数字货币,同时也是一个允许开发者自行发布匿名数字资产的隐私保护平台,可以让去中心化应用具有隐私保护功能。
SERO是区块链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SERO通证支持Token、Ticket和Package,不但可以作为匿名数字资产,也能用于保存有隐私需求的复杂数据结构,让未来区块链技术可以更多的商用化,同时保证商业敏感信息不在区块链上泄露。
SERO-超零币工作原理
根据资产流出记录方式的不同,区块链系统演化出两种不同的记账实现,分别称之为UTXO模式和ACCOUNT模式。这两种模式分别对应比特币和以太坊的模式。而SERO则采用更为复杂的混合模式。
SERO将UTXO和ACCOUNT模式混合应用,在需要支持隐私保护的地方采用UTXO模式,在需要运行智能合约的地方采用ACCOUNT模式。
SERO通过交易、共识、以及Pedersen Commitment算法,将这两种模式无缝的整合到一起,使智能合约能发挥令人惊讶的能力
SERO匿名智能合约UBS玩法规则:
1.以推荐码做为链接关系,请玩家向推荐人索取推荐码后再参与
2.参与范围:10枚SERO及以上,达到或累计达到10万以上SERO奖金无烧伤
3.静态收益
1)参与后,立即显示投资额3倍的静态收益额度,此额度可无限追加。
2)静态收益每天按照合约总资金账户的1.5%释放,直到静态收益3倍于投资额,自动触发合约停止。
3)停止后可复投续约,每天收益可提现可复投
4.分享收益
a)永久享受一层被分享人静态收益的100%
b)直接分享业绩达2万SERO,可享受二层被分享人静态收益的10%
c)直接分享业绩每增加1万SERO,可增加享受多1层被分享人静态收益的10%,最高可享受20层
d)分享收益有烧伤,即计算分享收益时,按分享人与被分享人的本金两者中较小者计算。投资额达到10万及10万以上SERO则奖金无烧伤
e)分享收益每日结算,可提现可复投。
四、超零币国家允许吗
超零币国家不允许。
目前我国没有超零币非法这样的法律条文产生,超零币就是像比特币这类一样的一种虚拟货币,所以投资时一定要慎重,仔细了解后再投,因为投资比特币也使很多人血本无归。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第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新版人民币的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主色调、主要特征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新版人民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新版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发行纪念币。
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第十九条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但是,纪念币的主题涉及重大政治、历史题材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将纪念币的主题、面额、图案、材质、式样、规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予以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在纪念币发行公告发布前将纪念币支付给金融机构。第二十一条特定版别的人民币的停止流通,应当报国务院批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兑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支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得将停止流通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五、超零币是传销币吗
是不是传销你要看他的模式,如果他的模式靠拉人头赚取利润,而且是从后面人的本金给前面的人发奖金。这样的就是典型的传销。
传销活动利用的一种虚拟货币,打着“快速致富梦”的口号,鼓励会员“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是一种诈骗犯罪利用的套路。
受害者涵盖农民、学生、白领,甚至有大学教授、政府公职人员被骗,有的人直至交易网站无法打开、组织头目失联后仍抱有幻想。
为厘清此类犯罪的套路,拨开犯罪分子假面,澎湃新闻通过裁判文书网,以“虚拟货币”+“传销”为关键词,对2014年以来由各地判决的141起刑事案件进行分析、总结,发现至少65种“传销币”复制此类套路,337名传销头目被判刑,他们欺骗数千万投资者至少100亿余元人民币,超半数被传销头目用于个人消费挥霍一空。
这上百起案件的犯罪套路如出一辙:不法分子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大肆宣传虚构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捏造博彩、娱乐、医疗等实体项目,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鼓励会员以开拓市场、与人共享等“拉人头”的方式赚取回报,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
141起虚拟货币传销案共涉MBI、M3币、暗黑币、亚洲币、恒星币、金缘购物联盟电子币、长江国际虚拟币、奇乐吧、微视传媒电子币、分红点币、虚拟金币、HGC、COA、LFG、SRI、bismall、AHKCAP、CPF、亿分、K币、R币、百川币、K宝、中富通宝、红通币、雷恩斯电子货币、环球贝莱德一号理财币、格拉斯贝格、BCI、M币、翼币、EV币、业绩币、FIS、U币、ES、藏宝网业绩币、汇爱电子币、建业盘电子币、补助币、高频交易币(HFTAG)、开心复利币、快联网站虚拟货币、世华币、恩特币、CPM、克拉币、至尊币、五华联盟虚拟币、美盛E、中华币、米米虚拟货币、FIS、世界云联云币、利物币、维卡币、马克币、善心币、无极币、ATC、IPC、中央币、五行币、汇爱币、航海币等至少65种名称的“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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